温馨提示:本站为童趣票务官方授权演出订票中心,请放心购买。
你现在的位置:首页 > 演出资讯  > 儿童亲子

哈市出台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5-04-12 18:48  浏览量:3

近日,哈尔滨市民政局等21个部门联合出台 《哈尔滨市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同步出台《哈尔滨市流动儿童在居住地享有关爱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服务清单”),这是我市首个关于流动儿童关爱保护的政策文件。《实施方案》聚焦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以完善关爱保障措施,强化关爱服务,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重点,为流动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实施方案》明确,

流动儿童是指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城市中心城区的市辖区之间异地居住或生活的除外)。

《实施方案》从开展流动儿童监测分析、健全流动儿童保障制度、加强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三个维度细化13项具体措施。“服务清单”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6个方面,涵盖27项服务内容,形成独具特色的“尔滨清单”,全方位保障流动儿童享有关爱服务。

同时,明确对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医疗保险参保困难等情况的流动儿童,以及主动提出救助帮扶需求的跨乡镇(街道)的流动儿童,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定期走访探视。

流动儿童是指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城市中心城区的市辖区之间异地居住或生活的除外)。

《实施方案》从开展流动儿童监测分析、健全流动儿童保障制度、加强流动儿童关爱服务三个维度细化13项具体措施。“服务清单”从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发展保障6个方面,涵盖27项服务内容,形成独具特色的“尔滨清单”,全方位保障流动儿童享有关爱服务。

同时,明确对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医疗保险参保困难等情况的流动儿童,以及主动提出救助帮扶需求的跨乡镇(街道)的流动儿童,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定期走访探视。

《方案》指出,到2026年,流动儿童相关政策制度更加优化健全,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有效,重点领域惠民措施更加平等均衡,儿童信息台账更加精准,基层基础更加坚实牢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到2035年,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关爱保护体系全面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均等优质,流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权益得到全面保障。

记者:李玥

编辑:梁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