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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儿童加收”“新生儿护理”“免陪照护”!湖南医保明确这些医疗服务价格

更新时间:2025-04-08 20:33  浏览量:7

湖南日报4月8日讯(文字/视频 全媒体记者 周倜)今天,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关于明确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相关事项的函》,对“儿童加收”“新生儿护理”“免陪照护”的医疗服务价格做出明确。

据悉,此次发布的函,旨在切实做好《关于规范整合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的执行,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

根据要求,儿童加收所称的“儿童”,指6周岁及以下。周岁的计算方法以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准。我省所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中儿童加收所称的“儿童”,都是指6周岁及以下,周岁的计算方法以法律的相关规定为准。

“新生儿护理”不与重症监护护理同时收取。医疗机构收取新生儿护理后不得再收取分级护理、重症监护护理的费用。特级护理、重症监护护理已有儿童加收,不得再叠加收取新生儿护理费用。

“免陪照护服务”只适用于本该由患者家属或患者家庭陪护的特级护理、I级护理患者,且收费需患者或患者家属同意。精神病人护理、新生儿护理、早产儿护理不另收免陪照护服务。医疗机构收取免陪照护服务,必须是由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事项,在没有家属和护工参与的情况下,完全由护士、护理员承担患者全部生活护理。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免陪照护,患者家庭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雇佣护理员,通过市场化解决,不属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