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取消!淄博两家医院宣布:退费!
更新时间:2025-04-07 20:19 浏览量:1
近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
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
6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自2025年3月31日起
全国公立医疗机构
取消门诊预交金、规范住院预交金管理
4月7日
淄博市第四人民医院发布
关于取消门诊预交金
及清退存量门诊预交金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健委等多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发【2025】5号)要求,医院自2025年3月31日起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并同步开展存量门诊预交金退款工作。患者在门诊检查、检验、开药等收费项目按照实际金额缴费。原有门诊就诊卡账户内余额可继续使用,就诊完毕后请将余额全部退出。
一、关于取消门诊预交金
(一)门诊预交金内涵
患者在门急诊就诊前尚未确定具体医疗服务内容时(如未开具医嘱)就预先存入医疗机构账户的资金,且没有开具正式的医疗收费票据。
(二)不属于门诊预交金情形
1.在门急诊预约挂号时,患者预交的诊查费;
2.口腔正畸、血液透析、康复理疗、中医治疗、化疗、放疗、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按照疗程或阶段进行多次检查或治疗,患者一次性预交的资金;
3.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预交的资金;
4.实施日间手术、门诊手术、急诊手术前,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
5.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患者预交的资金。
(三)医院采取的措施
1.患者就诊前无需预存费用,只缴纳所选医师级别对应的诊察费,在诊室扣费;
2.医生开具医嘱费用后,)、院内自助机或人工窗口进行缴费结算。
3.对急诊、急诊留观、门诊手术、急诊手术等情形,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门急诊预交资金需求的群体,在患者自愿且确有必要的前提下,可灵活办理。
二、关于清退存量门诊预交金
(一)清退范围
凡在医院通过就诊卡、身份证、医保卡或电子健康卡等就诊介质预存门诊预交金,且卡内尚存余额的患者。
(二)退款流程
1.患者凭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就诊卡、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到收费处窗口办理退款;
2.委托代办人办理退款,需携带患者身份证、医保卡、就诊卡、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收费处窗口办理。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日8:00至17:00
(四)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淄博市传染病医院一号楼一楼收费处6号窗口
0533-2987634
此外,
临淄齐都医院已经开始
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
并启动存量门诊预交金的清退工作
通知
尊敬的各位患者及家属:
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响应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临淄区妇幼保健院(齐都医院)自2025年4月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01
门诊预交金的内涵
门诊预交金指患者在门急诊就诊前尚未确定具体医疗服务内容时(如未开具医嘱) 就预先存入医疗机构账户的资金,且没有开具正式的医疗收费票据。
02
不属于预交金的情形
1.在门急诊预约挂号时,患者预交的诊查费;
2.按疗程或阶段多次检查或治疗,患者一次性预交的资金:口腔正畸、血液透析、康复理疗、中医治疗、化疗、放疗、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等;
3.单位或团体为个人体检预交的资金;
4.实施日间手术、门诊手术、急诊手术前,患者在门诊检查时预交的资金;
5.门诊特殊疾病等在门诊治疗按照住院政策报销的情形。
03
医院采取的措施
1.取消门诊预交金,患者就诊前无需提前预存费用。就诊前只交纳所选医师级别对应的诊察费用,诊察结束后,如需进行取药、检查、治疗等,可通过院内自助机、微信公众号或者收费窗口等方式缴费。
2.对于急诊等情形,以及老年人等确有门急诊预交资金需求的群体,在患者自愿且确有必要的前提下,自愿使用门诊费用预存业务。
3. 患者以前充值的门诊预交金余额,可到医院门诊收款窗口办理退值,我院将于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退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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