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小孩放烟花引发火灾 家长赔偿损失
更新时间:2025-04-01 17:18 浏览量:1
两个小孩私自燃放烟花,导致水果冷库发生火灾。日前,该案经新野人民法院民一庭调解,这起因燃放烟花导致火灾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成功化解。
2024年10月19日,两名未成年人未经允许私自在冷库周围燃放鞭炮,火星窜入冷库中,导致张某的水果冷库发生严重火灾。根据相关部门认定,起火原因为小孩燃放烟花爆竹引燃可燃物造成。此后,双方就财物赔偿问题多次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张某一张诉状将两个孩子及其监护人告上法庭,要求其赔偿因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599146元。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张某表示自己无辜受灾,损失较严重;二被告监护人表示愿意赔偿张某的损失,但由于经济能力有限,不足以支付赔偿。
承办法官从纾解双方当事人情绪出发,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背靠背调解。一方面引导二被告要积极面对、勇于承认错误、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告知张某,事故确实是二被告的无心之举,且二被告现在履行能力有限。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孩子的家长同意支付原告张某部分赔偿款项,张某对此表示满意。
据承办法官介绍,该案中两名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管义务,导致损害后果发生,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共同侵权责任承担问题,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在燃放过程中,不仅需要自己注意安全,还要选择在政府允许的区域,选择空旷的地方进行燃放。(全媒体记者 王朝荣 通讯员 齐亭亭 陈金波)
编辑:王冕 初审:赵林蔚 终审: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