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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家暴?这么办!

更新时间:2025-03-31 10:28  浏览量:2

您好!这里是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请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你好,我被家暴了,现在很害怕,想问问我以后怎么办......”

您平复一下心情,不要害怕,现在你情绪激动,电话里表达不是很清楚,您来阿荣旗12338妇联维权服务中心,咱们面谈,我们一起帮你想办法解决问题。

基本案情

申请人张某与被申请人陈某于2021年4月登记结婚,育有一女。婚后丈夫陈某经常酒后对张某施暴,日前又再次被陈某殴打,导致身上外伤明显,担心遭受更严重的家暴,张某带着女儿离开家找个临时安身处,每日在不安和恐惧当中度过,不能正常生活,身心遭受了极大的创伤,张某维权意识薄弱,多次遭到家暴后没有很好的留存证据,也没向公安机关报过警,阿荣旗妇联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妇女维护保障工作机制。

联动维权

“不要害怕,妇联就是你的娘家,首先我们要自己内心强大起来,勇敢的面对问题,遭受到家暴不能一味选择退让、隐忍,‘此事’并非家事,而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党和政府是我们坚强的后盾”妇联工作人员说。3月26日阿荣旗妇联对接公安机关,陪同张某到阿荣旗第二派出所立案;3月28日,阿荣旗妇联工作人员协助求助人张某整理相关证据,并与阿荣旗人民法院沟通,得到法院的全力配合,立即开启绿色通道,帮助受害人张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3月28日,阿荣旗人民法院向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等送达了该裁定,由相关部门协助执行,并对陈某进行了警示教育,合力让“保护令”成为“安全盾”,确保张某的人身安全不再受到危害。

典型意义

人身安全保护令旨在保护家庭成员免受家庭暴力侵害,只要存在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行为,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性暴力等,受害者皆可依法申请保护令。申请无需先提起离婚等诉讼,可单独进行。申请人需提供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能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现实危险的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则在24小时内裁定,高效保障受害者权益。本案是一起针对“家暴”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典型案例。及时有效地保护了申请人的人身安全,彰显了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友情提示

12338妇女维权热线随时为您接线服务。

沉默不会换回施暴方、骚扰方的“幡然醒悟”,只会让对方变本加厉。女性在遭受家庭暴力、恐吓威胁、骚扰跟踪时,应第一时间报警或向所在单位、居委会、妇联等单位反映求助,并注意保留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等相关证据,可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此摁住对方的“拳头”及歹意,为自己筑牢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防火墙”。

今后阿荣旗妇联将与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等部门加强联动,尽快建立妇女儿童维权联动机制,同时,推进建立旗、乡(镇)、村(社区)三级联动响应体系,构建“预防—干预—处置—救助—回归”全链条保护网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升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水平,有效预防和处置家庭暴力,形成维权合力,提升维权效率,增强公众法治意识,推动形成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社会氛围,共同创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