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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男孩10岁140斤玩滑梯受伤,法院:家长承担四成责任

更新时间:2025-03-27 18:54  浏览量:4

70公斤重的10岁男孩在餐厅儿童滑梯上玩,因为滑梯螺丝松动摔下受伤,家长起诉到法院索赔。3月27日,记者从郴州桂阳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这起儿童在餐厅娱乐场地受伤案件,法院判决家长承担四成责任,餐厅承担六成责任,需赔偿各项损失6.7万元。

70公斤重的娃玩儿童滑梯摔伤

2023年5月,刘女士带着10岁的儿子小鹏(化名)到一家自助餐餐厅用餐,小鹏体重约70公斤。用餐期间,小鹏独自一人在自助餐厅内设置的儿童娱乐区玩耍时摔伤被送往医院。刘女士报警后,公安机关调查查明,小鹏是在自助餐厅娱乐场内玩耍时,滑梯螺丝松动,小鹏从滑梯上摔倒在地上,造成背部受伤。经司法鉴定,小鹏伤情等级被评定为人体损伤十级残疾。

事后,刘女士多次找到餐厅协商,双方因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他们将自助餐厅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自助餐厅在餐厅内设置的儿童娱乐设施,本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自助餐厅对其餐厅内的娱乐设施负有管理维修义务,自助餐厅没有重视,滑梯螺丝松动导致小鹏摔伤,自助餐厅存在过错,应对小鹏遭受的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责任。

小鹏年满10周岁,是一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行为有一定的认识,小鹏的母亲刘女士作为其法定监护人,带小鹏到自助餐厅用餐期间,没有尽到安全看护义务,且小鹏体重接近成年人,自助餐厅内滑梯系供儿童玩耍,刘女士对于小鹏玩滑梯存在危险性有一定的认识,但其放任小鹏在自助餐厅设置的滑梯玩耍,导致小鹏从滑梯上跌落受伤,刘女士对小鹏所受损害应承担责任。根据本案案情和实际情况,法院认定自助餐厅承担60%的责任,小鹏的监护人刘女士承担40%的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餐厅赔偿6.7万元。

法官说法

安全保障义务是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的保护社会活动参加者人身及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餐饮休闲场所要确保消费者在主营业务场所内的人身、财产等安全。本案中,虽然小鹏的监护人应承担部分责任,但自助餐厅娱乐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滑梯螺丝松动,没有及时进行维护,缺乏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未能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餐饮休闲场所在经营过程中,应当定期对其设置的儿童游乐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在游乐设施附近设置警示标志,在进入游乐设施之前应当对监护人进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家长带孩子外出游玩时应当履行好监护职责,根据孩子具体情况,了解游乐场所的环境和安全措施,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管理。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