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如何筑起小孩上网的第一道防线?专家:宜疏不宜堵
更新时间:2024-10-14 11:55 浏览量:9
家长是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据南都发布的《未成年人暑期上网行为调查报告(2024)》,超过一半受访未成年人的父母会在上网时进行监管,其中39.04%的未成年人表示父母会同时设置监护密码和限制上网时长。
近期举行的“E路护航·共话少年网事”南都数字经济治理论坛第15期研讨会上,有专家针对未成年人防沉迷和理性网上消费话题指出,家长的管理做法不能停留于简单的限制,更应加强同小孩的沟通和陪伴,营造良好的亲子关系。
“E路护航·共话少年网事”南都数字经济治理论坛第15期研讨会。
理性上网消费和防沉迷:营造良好的亲子关系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孙宏艳在研讨会上说,现实中大量案例显示出,家长、教师等对未成年人使用手机心存警惕,背后反映出成年人往往功利化地看待小孩使用互联网——比如功利化地认为上网学习可以,但娱乐休闲不可以。
孙宏艳表示,对于小孩的上网行为,成年人一定要学会放松,不能小孩一上网就表现得很紧张,甚至视互联网为洪水猛兽。她提到此前一项网络沉迷话题研究的发现:家长越专制地管理小孩上网,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比例越高。
允许小孩上网并非放任不管,孙宏艳强调家长需要具备管理意识。不过,管理不能只是简单地给小孩上网时间、网上消费金额等立规矩,而要进一步学会同小孩主动沟通讨论网络游戏、网上消费等事项,形成对这些话题的良性互动。
孙宏艳此前的一项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研究显示,家长跟孩子讨论网络游戏的占比不到10%,家长向孩子推荐网络游戏的不到1%,很多父母将之视为家庭禁忌。另据南都新发布的《未成年人暑期上网行为调查报告(2024)》,家长主动和小孩讨论过网上消费且支持合理花费的,比例只有46.10%。
在孙宏艳看来,比管理更重要的是家长的陪伴,“如果孩子让你陪伴他一块玩游戏,一块看短视频,家长会觉得很幸福才对”。
无论互动还是陪伴,其前提是良好的亲子关系。孙宏艳研究发现,如果亲子关系好、经常跟孩子交流上网内容,小孩长时间使用短视频的比例更低。更重要的是,亲子关系还会影响到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她所做的一项针对初中生网络素养的调研显示,亲子关系好、亲子交流频繁的初中生,其网络素养自我评价大体上也更高。
孙宏艳由此认为,要特别关注小孩的家庭教育,营造健康的家庭环境,家长亦应提升个人的网络素养。
未成年人充值打赏如何退款?视家长是否尽责而定
涉未成年人充值打赏案件层出不穷。网络平台是否应当退款以及退多少,家长和平台为此争论不休。
最高法2020年一份《指导意见》写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8岁以上未成年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述研讨会上,北京互联网法院综合审判三庭(少年法庭)法官王红霞介绍说,与网络充值打赏相关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在该法院处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所占比例最高,金额高的多达几百万,少的也有几千。她从这些案件中发现,多数小孩和家长存在异地生活的情况,导致家长对孩子履行监护责任方面有疏漏。
王红霞表示,审理未成年人充值打赏退款案件最大的难点在于主体查明问题。
“我国对未成年人实行强保护的法律制度,由此也滋生了一定的道德风险,实践中出现了部分成年人冒充未成年人退款的情形,甚至有的法律服务机构专门为一些成年人提供退款咨询服务。”王红霞说,从表面上看,用于充值、打赏的网络账号的实名认证主体是家长,绑定的手机号和充值账户资金也来自于家长,这就导致很难区分涉案的充值、打赏行为究竟是未成年人实施还是成年人冒充。
王红霞续称,为查明主体,法院通常看重对未成年人的询问,了解其对充值、打赏行为的熟悉程度。此外,平台有时也会举证证明相关账号并非未成年人使用,比如该账号和客服的聊天对话内容明显不符合未成年人年龄、智力水平及语言特点等等。
若查明所涉网上消费行为确系未成年人所为,王红霞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家长是否尽到监护职责、平台是否尽到注意义务等因素,确定如何退还充值、打赏金额。如果家长未尽到监护人义务,未成年人故意逃避平台监管,法院无法支持全部退款的请求。加之未成年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被认定为无效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按规定应当返还,但已消耗的游戏道具等平台服务是无法予以返还的,因此家长相应地难以获得全部退款。
采写:南都记者 杨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