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对符合条件残疾学生提供教育资助,最高可领4000元!
更新时间:2025-03-22 15:32 浏览量:3
3月20日,记者从三亚市残疾人联合会获悉,三亚对于残疾学生有教育资助,最高可领4000元。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可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
根据《三亚市2025年度残疾人教育扶持助学项目实施方案》规定,三亚对具有本市户籍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职高、中专)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进行资助;一次性奖励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残疾大学生、研究生和通过参加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被录取的残疾学生;被开放大学录取的残疾新生;参加高校特招、单招等考试被录取的残疾学生。此外,对在教育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并接受学前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学前教育资助可延至10周岁,其他根据教育部门纳入学籍标准进行资助。
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按学期发放,资助标准每人每学期1500元;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按学期发放,资助标准每人每学期375元;高中(职高)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按学期发放,资助标准每人每学期1500元;大学新生奖励金为:研究生新生每人4000元,本科新生每人2500元,专科新生每人2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的以下6类残疾学生: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相对稳定脱贫户家庭学生、农村低保户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由教育部门发放“特惠性学生资助”;符合“雨露计划”条件的残疾学生由市农业农村局通过“雨露计划”项目资助;学前教育阶段秋季入学时不满3周岁的残疾儿童,当学期不能享受资助;只在教育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而没有接受学前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在特殊教育学校免费就读的残疾学生不再享受本项目资助。
记者还了解到,2025年度残疾人教育扶持助学项目实施分春秋两季,资助资金按学期发放。具体安排为,4月15日前完成春季资助对象的审核公示,5月20日前完成资助资金发放;9月30日前完成秋季资助对象的审核公示,11月20日前完成资助资金发放。
编辑:林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