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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会员王玲玲:为妇女儿童撑起法律“保护伞”

更新时间:2025-03-18 23:27  浏览量:4

2024年11月,王玲玲在璧山区正则中学就预防校园欺凌进行法治宣传,与学生互动。

从“校园欺凌案”到“性侵案”,从留守儿童帮扶到未成年罪犯的教育挽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璧山民建会员王玲玲以一名法官的职业信仰和民建人的担当,在司法实践中书写着“法理与人情交融”的时代答卷。近日,王玲玲被授予“2024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成为新时代女性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社会治理的典范。

近年来,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王玲玲作为“法治副校长”,到璧山区多所中小学开展良好行为的养成、预防性侵害、反对校园欺凌主题普法活动。

王玲玲创建“小法槌”模拟法庭品牌和“法治情景剧”,通过学生之间、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互动,将枯燥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案例。她将办理的未成年人校园欺凌、贩毒、电信网络诈骗等案件写成剧本,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被告人、辩护人进行庭审活动,已连续举办多届,深受学生喜欢,引发学校师生对犯罪行为的深刻反思,相关经验被媒体报道推广。近三年来,王玲玲开展法律讲座50余场,惠及学生超5万人次。她给广大学生留下联系方式,帮助化解校园安全隐患40余起,助力构建平安校园。

在审理涉困境儿童案件时,王玲玲主动对接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为13名儿童解决监护缺失、教育等问题,使得困境儿童有饭吃、有衣穿、有学上。

2021年,王玲玲办理的一件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李某的亲属为了让法院释放李某,将李某独自抚养的5岁儿子彭某送到法院以此给法院施压,经多次做工作,家属均不愿意抚养彭某。王玲玲协调民政、教委和当地街道等部门,将彭某送至福利院暂时代养,同时送彭某到幼儿园上学。送福利院当天,王玲玲发现是彭某的生日,于是买来生日蛋糕和礼物,与福利院的小朋友一起为彭某过生日。之后,王玲玲还多次前往福利院陪伴彭某。李某的亲属得知彭某得到妥善照顾后,主动将彭某接回家抚养。

近年来,王玲玲为15名因生活困难而犯罪的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通过定期家访、就业培训等方式,助其重建生活信心,回归社会。

一名自称是“刘某”的未成年罪犯,不知道父母是谁,没有户口,无固定住所,常年流浪,他的犯罪年龄只能通过骨龄鉴定推断。因食不果腹,他多次盗窃他人商店内的食物和财物。王玲玲审判刘某时,他已经被判刑三次。刘某在庭上说:“我想自食其力,但我没有户口,没有一技之长,打工没人要,我不知道我的路在何方。”这句话深深刺痛了王玲玲,她知道,如果不解决户口问题和工作技能,刘某还会继续犯罪。该案判决后,王玲玲同公安机关一同调查刘某的成长轨迹,最后核实到了他的身份信息,为他办理了户籍登记和身份证。看到自己的身份证时,刘某流下了眼泪,他兴奋地说:“我感受到了法官姐姐的温暖,我的未来有希望了!”鉴于刘某没有学历和一技之长,王玲玲联系了一家热心民建会员企业,让其学习厨艺并提供吃住,刘某由此开启了新的人生。

自2016年起审理涉未成年案件以来,王玲玲办理性侵害未成年案件100余件,依法惩处犯罪分子,对出现严重心理问题的被害人予以持续的心理干预和疏导,帮助5名被害人走出阴霾、回归社会。在一件强奸和猥亵案件中,被害人李某因被性侵害出现重度抑郁,并高中辍学。在王玲玲长达三年的帮扶下,李某完成了高中学习,拿到毕业证,还考取了导游证等证书,成为一名导游。由王玲玲办理的吴某某猥亵儿童、强制猥亵案入选重庆市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此外,王玲玲还注重挽回被害妇女的经济损失,为18名因婚恋被诈骗的妇女追回经济损失超百万元。

在王玲玲的办公室里贴着一句话:“法律是刚性的,但司法需要温度。”正如这句话一样,王玲玲用她的行动证明,新时代的女法官既能握紧法槌守护正义,也能捧出真心传递温暖。

“每一个案件都是一面镜子,照见社会的痛点;每一次普法都是一次播种,期待未来的花开。作为法官和民建会员,我将继续在法治道路上砥砺前行,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晴空!”王玲玲说。

(唐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