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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优供给、强保障、扩普惠、提质量,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 | 厅长话“新法”

更新时间:2025-03-14 17:05  浏览量:2

民小编说

近年来,广东省采取多项措施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下一步,广东省将全面贯彻学前教育法,以优供给、强保障、扩普惠、提质量为发展目标,不断完善和构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一起来看——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要求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作出专门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出台,是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的具体实践,是以学前教育法治夯实教育强国建设基点的重大举措。贯彻落实好学前教育法,必将成为新时代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

一、学前教育法为我国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学前教育法明确了学前教育的性质、定位以及对象范围,倡导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政府主导、儿童本位、安全优质等原则,构建了学前教育支持和保障体系,为我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一是以普及普惠原则为发展指引,回答学前教育民生之问。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的政府主导原则,全文共85条,其中有42条提及“人民政府”,将以政府举办为主、以政府投入为主作为落实儿童权利的重要支撑,通过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对解决困扰社会多年的“入园难”“入园贵”等民生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与破局路径。二是以最有利于儿童为价值面向,回归学前教育改革原点。给予学前儿童特殊、优先保护,概括性地规定了学前儿童享有的人格权、健康权、受教育权、名誉权以及隐私权等相关权利,体现了鲜明的“以学前儿童为中心”的立法视角。三是以安全优质理念为规范基础,铸牢学前教育法治之基。突出安全防范,强调幼儿园应当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为学前儿童“上安心园”提供规范支持。强调质量保障,强化教师队伍建设与待遇保障,对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进行法律规制,为“上好园”提供制度支撑。

二、广东迈向学前教育法治的实践探索

为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广东省近年来采取多项措施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实施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出台《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基础教育深化改革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建立全省学前教育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积极构建普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着力“破堵”与“扩容”。2020-2024年,连续五年将“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等列为省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将学位建设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广东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五同步”配建要求,提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举办为公办园。《广东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和管理办法》提出落实和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细化举措。2024年底,全省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102.61%,共有在园幼儿413.97万人,幼儿园21247所,专任教师31.4万人,教职工 61.45万人。近年新增公办学位83.33万个,新增公办幼儿园3626所,实现乡镇中心幼儿园、村级园全覆盖,完成“十四五”学前教育普惠学位“5085”目标。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突出“保障”与“发展”。建立健全全省学前教育拨款制度,持续增强财政支持。2020年至2023年,广东省学前教育财政性经费从231.41亿元增加到268.25亿元,年均增长5.31%。2025年1月,省政府将建立生均拨款向学前特殊教育倾斜列入2025年省政府民生实事。为提升学前教师待遇,广东将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纳入省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范围,完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鼓励各地制订民办幼儿园教师最低工资水平指导意见,广州、深圳等地设立了民办幼儿园教师长期从教津贴,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稳定与发展。

三是规范办园行为,聚焦“监管”与“创新”。规范办园行为,通过区域学前教育发展监测,动态跟进和提升省规范化幼儿园、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幼儿园比例。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健全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幼儿园监管体系。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创新,支持4个国家级实验区,3类78个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区县攻坚项目,建设182个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和193个乡镇中心幼儿园“城乡学前教育管理资源中心”,1000所以上幼儿园参与学前教育质量提升项目。加强湾区园所专业交流,2024年创造性实施“粤港姊妹幼儿园交流计划”,粤港两地共100所幼儿园组成“学习圈”。

四是突出儿童权益,致力“提质”与“安全”。以学前儿童为中心是广东建设“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关切。为回应人民群众对“优质、安全”学前教育的美好期盼,广东进行了有效的实践探索。编制广东省幼儿园办园指南、特殊幼儿园建设指南、幼儿园一日生活指引、科学幼小衔接行动方案等,通过50个自主游戏和幼小衔接实验区和300所以上试点园开展幼教改革探索,创设规范标准、丰富适宜的游戏学习环境,加强科学保教工作指导,着力破解“小学化”,建立科学保教责任区,依托数字化平台构建教师科学保教资源体系,支持教师专业成长,坚持学前教育内涵建设。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监管体系和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学前教育卫生保健工作,确保幼儿园安全运转,筑牢“健康成长”生命防线。

三、学前教育法为广东构筑完善学前教育制度体系指明方向

面向“十五五”,广东将全面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并出台《广东省学前教育条例》,以优供给、强保障、扩普惠、提质量为发展目标,不断完善和构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落实、落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优质安全发展的战略目标。

一是坚持发展学前教育的政府主导性,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坚持政府主导和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发展以政府投入为主、以政府举办为主、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提升跨部门协同治理能力。落实各级政府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教师队伍建设、监管等方面的责任,强化对幼儿园办园条件、教师资格与配备、安全防护、收费行为、卫生保健、保育教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推动各地建立健全完备的学前教育地方政策法规体系并提升执行力。

二是坚持发展学前教育的普惠性,充分保障群众就近入园需求。将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每年在学位紧缺地区通过新建、扩建方式配置一批公办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园按要求配建公办园,办好农村地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村级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统筹实施多种形式的特殊学前教育。实施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和“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发挥乡镇中心园带动作用,建设一批“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辐射农村幼儿园发展,发挥城市优质园所带动作用,建设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以点带面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是坚持发展学前教育的人民性,切实减轻广大群众教育经济负担。不断健全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生均拨款制度、成本分担机制和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科学制定特殊学前教育生均拨款标准,逐步扩大免费学前教育范围。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建立科学的延时服务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育服务。

四是坚持发展学前教育的育人性,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教师培养体系,以省“强师工程”为引领,以项目为抓手,在科研能力提升、教师培训等方面将幼儿园教师纳入体系建设中,加大幼儿教师培养支持和倾斜力度。加强编制和教师待遇保障,精准提升幼儿园园长、乡村幼儿园教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随班就读资源教师等专业能力和素质。加强幼儿园科学保教工作指导,健全学前教育教研员队伍和教研责任区制度,健全省、市、县、园四级教研网络。建设科学保教资源体系,以《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为指导,培育高质量幼儿园共同体,编制《广东省幼儿教师游戏环境创设与观察支持指引》,切实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要求,全面促进幼儿园保教质量科学提升。

文章作者|林如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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