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守法 筑梦未来--西安市灞桥区庆华小学洪庆分校法治报告会纪实
更新时间:2024-10-13 11:43 浏览量:10
阳光讯(毛敬敬 记者 刘杰)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进一步扎实开展校园普法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对青少年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治观念,西安市灞桥区庆华小学洪庆分校于2024年10月10日开展了庄严隆重的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报告会。
报告会授课老师分别是全国普法模范、全国“最美五老”、陕西省劳动模范、陕西省和西安市关工委法治报告团团长陈静老师,省市关工委法治报告团宣讲员、原西安市新城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王喜梅老师,中国法学会会员、省市关工委法治报告团宣讲员党星老师、惠麟老师。灞桥区关工委主任孙润璋、庆华小学洪庆分校执行校长张凤丽全程参加了报告会。
报告会在全体师生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恢弘气势中拉开帷幕。同学们激情高昂的歌声正是祖国的希望之声、动力之声、爱国之声。
党星老师为学生们宣讲“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他掷地有声地告诉同学们: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自觉守法的好习惯,才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出现,才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才能让自己平安健康,快乐成长。
王喜梅老师带来“小学生如何以实际行动爱国”。王老师语重心长地讲到道,小学生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表达自己的爱国之情。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时代里,同学们要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要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尊重国旗、国徽和国歌,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向我们的英雄前辈学习,要爱家爱父母爱学校,要珍爱生命,杜绝违法行为。
惠麟老师带来“在校学生如何预防校园欺凌”的讲座。惠老师给学生普及了“什么是校园欺凌”,以近年校园欺凌的真实案例引起了全场学生的震惊,让学生再次体会到校园欺凌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严重伤害。他重点讲解学生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提出预防校园欺凌的十个不准的要求,教育学生遭遇欺凌要及时报告或报警,绝不做忍气吞声的“小绵羊”。
陈静团长组织同学们进行法律知识有奖竞赛。她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等与学生教育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融入一道道小小试题,用贴合学生的生动语言启发引导,普及法律知识。这是学生喜闻乐见的创新的普法形式,学生们个个激情高涨,积极思考,踊跃回答。获奖的同学获得省关工委颁发的证书,脸上洋溢着喜悦和自豪。他们手里拿到的不仅是一张获奖证书,更是一份激励所有同学争做守法好公民的动力。
党星老师带领全体学生进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的宣誓仪式。报告团老师们精彩的节目表演将活动推向高潮。全场师生共同唱响《我和我的祖国》,尽情抒发对伟大祖国的热爱之情。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这不仅是一场法治盛宴,更是一次道德洗礼。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本次培训活动将法律意识植入每一位庆小学子心中,必将激发他们一起努力,争做知法守法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