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贩子判死刑你同意吗?#
更新时间:2025-03-10 15:27 浏览量:4
对人贩子判死刑你同意吗?
近日江西抚州发生了一起拐卖儿童案,2019年11月一女子在医院生下一名女婴后将孩子交给中间人贩卖并收取了3万元的费用。目前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该女子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另外两名收买贩卖婴儿的被告也被判处刑罚。
很多人可能觉得这个判决太轻了,但事实上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这样的判决已经够重了。因为按照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罪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才应当处以死刑。而所谓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指的是拐卖多人多次进行拐卖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家庭的特别重大伤害等等情况。而本案中该女子仅实施一次拐卖行为,而且也没有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所以不适用死刑。
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法律规定的是这样,我们是不是就无能为力了?当然不是!虽然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只有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才能判处死刑,但是最高检曾经发布过这样的指导意见: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性质、情节恶劣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要作为确立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重点严格审查把关。
也就是说在实际操作当中只要证据充分罪行严重,即便不符合上述法定的适用死刑情形,司法机关也是可以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对人贩子判处死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