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几岁的孩子杀人能判死刑吗?小孩子真的天性纯良吗?
更新时间:2025-03-11 00:42 浏览量:3
12岁、13岁的孩子杀人,甚至有些甚至杀的是自己的亲生母亲,因为不负刑事责任,甚至还要回到原学校继续上课。这种现象很难得到民众朴素情感的支持,因此这里其实涉及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关于人性的问题。孩童本性是纯良的,还是孩童本性就有幽暗的成分。
所以有两本文学作品,一个是英国的珊瑚岛,他说的是几个少年人。因为船难,他们流落到一个小岛,他们靠着互相关爱,靠着彼此扶助,靠着人性高尚光辉的东西来彼此扶助,最后他们踏上了回乡的道路。
但是还有一本类似的小说,戈尔丁的蝇王,这本书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他描写的却是完全相反的景。他说一个飞机失事了,然后有一群小孩就流落荒岛,因为没有法律规则和道德规则的约束,他们人性中所有的幽暗都被释放,而且孩童的幽暗如果被释放,后果更为可怕。
各位觉得哪个更符合我们的经验性受?大家觉得你从孩子过来的时候,你从小就是一个天使吗?还是你从来从小就演技很好,从来都是装着,这个是天时的,这个是很值得我们思考的。
总之,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不是逻辑。面对这种12到14岁,有些孩子实施的极其恶性的犯罪,如果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这可能是很难满足民众朴素的道德期待的。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立法者回应了舆论的需要,它增加了恶意年龄补助制度。
这作为一种刑事责任年龄例外刑的一种下调,是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对于特定的犯罪,经过特定的程序,应当负刑事责任。这里的特定犯罪就是两种犯罪,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他要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或造成严重残疾,同时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
13岁的孩子在同学的杯子里面下药,因为觉得同学的成绩比他好,但是这个同学最后没有喝药,所以就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不能够适用恶意年龄补助制度。
所以提醒各位,他必须是犯两种特定犯罪,故意杀人和故意伤害。当然这两种犯罪自然主的也是罪行,而不是罪名。所以如果你在绑架过程中实施故意杀人,那自然也是符合这个条款的。同时要出现严重后果,还要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
比如说把别人的头放到硫酸里面去浸泡,同时还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特定的程序就是这必须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要报和,注意是报和而不是报批。核准追溯必须是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