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发布!要建这些医院→
更新时间:2025-02-09 12:46 浏览量:9
1月9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6部门制定的
《关于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意见》从就医空间友好、健康服务友好、工作机制友好、社会支持友好等方面提出系列举措,引导提供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医医院,下同),积极开展儿童友好医院建设。
在推进就医空间友好方面,《意见》提出,医疗机构要打造便利舒适、趣味多样的就医空间,使得环境符合儿童心理特点,设施符合儿童生理需求,建筑符合儿童安全要求。在院区内设置儿童“游戏角落”和“阅读空间”,配备饮水、就餐、零售等生活便利设施。
在推进健康服务友好方面,《意见》提出,医疗机构普遍建立预约诊疗制度,落实分时段预约。进一步优化门诊流程,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一次就诊付费一次”,减少患儿就诊等候。同时,提升儿童急诊急救能力,提供多学科诊疗服务,拓展日间手术种类和数量,方便患儿家庭。
在推进工作机制友好方面,《意见》提出,要畅通双向转诊渠道,围绕儿童医疗保健服务,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一定比例专家号源、住院床位和预约检查等资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针对性加强儿科、儿童保健科等科室建设。
在推进社会支持友好方面,《意见》提出,支持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好1所高水平省级妇幼保健机构,1所高水平省级儿童医院或综合医院儿科病区。医保部门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中统筹考虑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教育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密切协作,支持医务人员担任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副校长。
《意见》指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儿童友好医院建设工作。各地要重点推动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发挥带头作用,引导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参与,促进儿童友好医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