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教动态】关于寒假、春节期间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更新时间:2025-01-21 16:58 浏览量:37
关于寒假、春节期间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2025年寒假已至,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培训负担,促进孩子全面健康成长,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愉快的假期,我们诚恳地向广大家长朋友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假期是学生调整学习状态的黄金时间,也是家长与孩子深入交流、拉近亲子关系的宝贵机会,我们真诚希望家长能够尊重孩子的禀赋特质、兴趣爱好,以孩子健康成长为主要目标,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科学合理安排孩子寒假、春节生活,切实减轻孩子过重的学业负担。
二、远离学科类假期培训。根据“双减”政策要求,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间,任何机构和个人均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请广大家长朋友不要安排孩子参加各类学科类培训,自觉远离非法违规学科类培训。
三、谨慎选择非学科类培训。请家长朋友结合孩子实际情况,适度、谨慎选择体育、科技、文化艺术的非学科类培训。在选择机构时,确保机构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能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或“浙里体培”查询到机构信息。2024年,我市教育局公布120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以便学生和家长在有需要时进行遴选。请家长朋友们自觉抵制一些证照不全、师资缺乏、未被相关平台纳管等的违规机构。
四、理性支付培训费用。为保障财产安全,我们建议家长朋友在支付培训费用时,能积极做到以下三点:1.拒绝超期超额缴费。不以任何形式一次性向机构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预收费用,一次性缴纳费用不超过5000元。2.选择正规缴费渠道。请家长利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浙里体培”等平台购买相关培训课程,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给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和个人。3.签订合法规范合同。请家长朋友缴费前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确保查看合同内容后再签字确认,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缴费发票等相关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依法维权。
五、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我们呼吁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向孩子开展安全风险提示,防范人身安全事故,确保孩子的人身财产安全。
孩子的假期生活离不开家长的关爱、教育和监管,让我们共同携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和谐教育生态,守护孩子美好假期时光, 最后,预祝全体学生假期愉快,祝愿您及家人顺遂安康!
来源|丽水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