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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篇之解热镇痛药的合理应用

更新时间:2025-01-11 21:12  浏览量:17

进入12月份以后,门诊发热患儿明显增多,很多患儿因反复高热难退就诊。发热时如何使用解热镇痛药,家长们还有不少疑惑。如发热儿童何时使用解热镇痛药,如何正确使用,服药后呕吐需不需要补药问题等等。

一、发热儿童何时使用解热镇痛药

解热镇痛药适用于2月龄以上的儿童,当体温≥38.2℃或伴有明显不适时使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单纯根据体温决定是否使用退热药。退热药物不会缩短病程,但会改善患儿的舒适度。退热治疗的主要目标是减轻发热所致的不适,即改善舒适度,而非单纯恢复正常体温。如果小朋友发热没有觉得特别的煎熬,即使体温超过38.2℃,甚至39℃,也可以先观察,不口服退热药;如果小朋友觉得发热特别煎熬,即使体温不超过38.2℃,也可以口服退热药。举个特例,发热患儿在睡眠中体温升到38.2℃以上,甚至39℃,只要小朋友在安稳的睡觉,也可以不口服退热药,因为连续的睡眠可能获益更大,当然这需要在认真评估患儿病情基础上进行的。对于患有慢性疾病或病重、有重要脏器功能障碍者,如心力衰竭、呼吸衰竭等儿童,因为发热可导致代谢率增高,加重脏器负担或损害,导致病情恶化,所以应积极降温。

二、如何正确使用解热镇痛药

1.选择合适的药物:

目前适合儿童用的解热镇痛药只有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

对乙酰氨基酚:适用于2月龄以上的儿童,每次剂量根据儿童的年龄和体重确定,两次用药间隔最短为4小时,24小时内用药不超过4次。布洛芬:适用于6月龄以上的儿童,每次剂量根据儿童的年龄和体重确定,两次用药间隔最短为4-6小时,24小时内用药不超过4次。

2. 注意用药方式:

儿童使用解热镇痛药原则上首选口服剂型,低龄儿童优先选用滴剂或混悬液,以便于准确控制剂量。只有不耐受口服,比如呕吐明显、不能进食的儿童,可选用栓剂直肠给药,否则一般不选用栓剂,栓剂的选择也是只含有布洛芬或者对乙酰氨基酚。如连续3天仍发热不退,必须请医生诊治。

3. 避免滥用药物:

解热镇痛药只能缓解发热的症状,不会缩短病程,不能滥用。不推荐两种药物交替使用。虽然交替使用可能有利于温度的下降,但对于患儿疾病获益并不会增加,而且但药物过量的风险大大增加。但如果使用了最大剂量的布洛芬,效果不理想,人依然不舒服,可以考虑更换为对乙酰氨基酚,在这个病程内,后面也只用对乙酰氨基酚了。注意这里面是更换,而不是交替使用。

也不推荐解热镇痛药与含有解热镇痛药的复方感冒药合用,有药物过量中毒的风险,因此这两类药物应避免联用。

4. 特殊情形用药:

哮喘患儿应在对其病情进行全面评估后使用退热药;肝功能异常伴发热时可选用布洛芬;出血性疾病、心功能不全、心衰、肾功能损伤中度及以上异常或肾功能不全患儿伴发热时禁用布洛芬,必要时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川崎病急性期应用大剂量阿司匹林抗炎治疗,无需使用其他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等解热镇痛药在G6PD缺乏症的患儿属禁忌;恶性肿瘤患儿解热镇痛药的使用需权衡利弊。

三、服药后呕吐需不需要补药

服药后呕吐是否需要补服,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标准答案。因为呕吐时间,呕吐量,到底吐出多少,每次都可能不一样,勉强可以参考下面的办法。如果服药后15分钟内出现呕吐,可考虑追加同等剂量药物。如果服用时间超过15分钟至1小时,可以根据呕吐物的性状和量,可以追加一半的剂量。如果服用时间超过1小时,一般不需要补服。鉴于退热药在疾病过程中并不是最主要的,而药物过量的风险是明确存在的,也可以不补服,只是多煎熬了几个小时。

总之,在使用解热镇痛药时,应严格遵医嘱或参照药品说明书,确保用药安全和有效。同时,注意观察儿童的症状变化,如有异常应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