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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教育局征文大赛通知

更新时间:2024-11-23 20:02  浏览量:2

邢台市教育局

关于举办2024年邢台市中小学生

“我眼中的邢州古城”征文大赛

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邢州古城,承载着千年的历史记忆与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展现邢台独特的地域特征和精神风貌,弘扬邢州古城的文化精髓,通过同学们的笔触,深入挖掘并传播邢州古城的历史文化价值,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激发广大青少年儿童对家乡文化的热爱与自豪感,我市特举办“我眼中的邢州古城”征文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眼中的邢州古城”

二、参与范围

全市中小学生

三、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邢台市教育局主办,邢台日报社协办。

四、分组及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活动分小学组、初中组和高中组。各学段分别评选出市级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优胜奖若干。各县(市、区)、各学校根据实际进行县级、校级评奖。

五、比赛安排

(一)校级评选及推荐。各学校通过线下方式广泛组织学生参与校级比赛,评选出校级优秀作品并推荐参与县级线上评选(校级推荐作品数量、推荐截止时间由县级教育部门确定),投稿方式详见附件1。

(二)县级评选及推荐。各县(市、区)教育局成立专家评审组,通过系统后台,评选优秀作品推荐参与市级评选,12月9日前完成推荐。

(三)市级评选及推荐。市教育局成立专家评审组,各学段评选出前60名作品进入大众网络投票环节。

(四)网络投票。为方便更多群众了解、欣赏征文活动作品,12月下旬,进行大众网络投票。投票结束后,结合专家评审组意见,最终评选出市级优秀获奖作品。

(五)成果展示。大赛全过程及所有获奖作品、作者,将在邢台日报社新闻客户端予以展示,报纸连载刊发,邢台日报社演播厅举办颁奖典礼,获奖作品展示跟进宣传。

六、作品内容及要求

(一)征文内容要以“我眼中的邢州古城”为主题,紧紧围绕邢州古城历史与发展变化,真实地表达自己所见、所闻、所感,并通过实践活动分享自己的感受和收获。

(二)文章必须是学生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如经发现取消参选资格。文章未在市级(含市级)以上评比活动中获奖。

(三)观点鲜明、情感真挚、语言流畅,题目自拟,体裁不限。字数要求:小学组300-500字,初中组500-800字,高中组800-1000字,诗歌体裁字数不限。

七、注意事项

(一)投票环节,每人共5票,可投给5名选手,每位选手最多投1票。严禁刷票,对于恶意刷票的用户,一经发现,票数清零并取消参赛资格。投票规则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二)报送作品一经投稿并经评选入围,组织方有权在公益范围内,无偿以修改、编辑、复制、发行、展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用于与组织方宣传相关的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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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组织要求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征文大赛活动,把通知要求和活动内容传达到本校师生,要指派专人负责组织比赛活动,广泛组织,积极发动,确保“校校都组织、人人都参与”,并认真总结本地实施情况、学生活动参与情况等,将做法形成书面材料上报至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对本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邢台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1

校级推荐作品投稿方式

本次大赛校级推荐作品通过线上投稿方式参与县级评选,所有作品均由选手或家长录入,上传至邢台日报社指定投稿平台“我眼中的邢州古城”。

投稿方式

投稿时要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填写姓名、所在县(市、区)、学校及班级、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真实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证件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