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记住,这不是你的错|给儿童性侵幸存者的一封信
更新时间:2024-11-09 23:16 浏览量:4
大家好,这里是「简单心理 Letter」来信栏目。
这个栏目致力于让不同地域、不同身份、不同职业、不同社会角色,但同样有情绪困扰,或拥有某种共同体命运的简心读者们聚在一起,打破信息差,与专业资源建立联系。让每个人的境遇被看见、被回应。
上周六,我们向大家发起征集:当一个未成年人被性侵后,我们有哪些可利用的现实资源?
我们收到了包括教师、社工、律师、精神科医生、心理咨询师,以及很多很多性侵亲历者的回信。
感谢你们,所有的讲述都是一种具体的帮助。
在这些回信中,我们发现——「不是你的错」,这句话对于性侵幸存者来说可能特别重要。
这是几乎所有亲历者想对曾经的自己说、至今也仍然努力在对自己说的一句话。
▷ 《心灵捕手》
@李老师是一名云南的心理咨询师,也是一名从业 4 年的司法社工。她在工作中承接大量由检察院委派的性侵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心理咨询工作。
她说,我会在工作中特别强化「你没有错」这个部分。
对于曾遭遇性侵的儿童来说,「自恨」是最普遍的心态之一。「即使是大一点的孩子,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也会认为自己有问题。有些父母知道孩子被侵犯,反而会骂孩子,觉得你为什么瞎跑出去?你怎么不知道保护自己?」
「我也曾见过婴儿被性侵的案例,直接接触过最小的是 3 岁。孩子小小的,但会模仿大人做出一些性诱惑的动作,比如在咨询室内脱衣服。孩子觉得,那就是与大人互动的方式。」
儿童性侵是一种严重且普遍的公共问题。
面对沉重的现实处境,许多人会问:这一点帮助真的有用吗?这样的无力感,大部分从业者都会认同。
糟糕的事情的确发生了,以后也会发生。但是,一个讲道理的成年人会告诉孩子:「这是错的,它不该发生在你身上」。这很重要。
今天这篇推送,我们整理了大家的互助内容(很长,经删改后依然有万字篇幅,但我们尽量保留了,因为那是很「人」的部分)。
它记录的是一种渺茫,一种无望,但也想要尽力创造希望,用行动创造一点变好的可能性。
「能托住一点是一点。只要去做,就会变好」。李老师说。
阅读提示:当某种残酷悲剧被融在极其日常的话语中被讲述时,会产生巨大的痛感。
01
我觉得,最重要的是让孩子(尤其是幼童)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有这样才能开口求助
@tia,女大学生,小学时曾反复遭遇熟人性侵长达数年时间
曾经阻拦我求助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来源于我不知道在这件事里我是不是需要被帮助的。
「他是对我很好的叔叔,他真的在伤害我吗」?因为不确定究竟发生的是什么,我在事发很多年之后才真正明白自己经历了什么,但是那时候已经真的太晚了。
还有一点,我其实有很典型的 PTSD 症状,比如闪回等在其他精神疾病中不常见的症状,但是这些症状在我成年就医后的诊疗中被频繁的忽略了,而且我(或者是大众)对于 PTSD 的认知也远不如抑郁症之类的精神疾病,所以我也从来没有认识到这些其实是疾病的症状,以至于在我初次就医数年后我的诊断中才被加上了 PTSD。
对于今天的我来说,希望施暴者能得到制裁是不现实的事情,我也很多次很愤怒自己没有任何的证据,我曾经参加过上海的一个「性侵创伤互助小组」,其中有很多人都与我面临着相似的愤怒,即:我们永远无法获取法律赋予我们的正义了。但我们也都相似的从来自他人的支持和开诚布公的谈论中获得了很多力量,所以我希望不管什么时候,哪怕事情已经过去了很久,受害者也能积极去寻求帮助,然后社会也能积极为 ta 们提供帮助。
最后就是,我其实很幸运能够得到这些珍贵的资源,我常常为此感到愧疚因为我知道这是一种特权,有很多与我经历类似的人是不拥有这些特权的,所以我真的真的希望能有更广泛的性教育和对受害者建立的支持。我还想说,希望所有的人都明白,对于受害者而言,性侵与性无关,性侵从始至终都是一种残忍的、单向的、强者对于弱者的暴力。
02 「幸存者的痛苦很难被常人所体会」
@Eva,我是一名童年被性侵猥亵,如今已长大的成年女性,目前正在从事心理教育的工作,也从事过出版工作。
你好,首先我想和她们说,谢谢你们勇于面对这件事,这对我们任何人而言都不容易。
我从 2018 年看过《房思琪的初恋乐园》后,那些记忆好像开了闸似的突然涌入进脑海里,我想起来自己八岁时遇到那些事的画面,持续到初中的猥亵,和被当作性偶一样遭受的侵犯和痛苦,以及对方看我的眼神。这些记忆导致我再也没办法继续工作,我还失去了很多朋友,和与社会的联系,生活就这样发生了翻转,开始面对过去,滑入漫长的黑暗谷底。
如果看过相关的数据报告,就会知晓遇到这件事的严重性堪比经历战场,可是当我们提到这些类比时,也只是形象化地表现出遭受这件事的严重性,但还是无法知晓幸存者到底经历了什么,我想这是我在被救助时,我和我的治疗师和咨询师共同面对的一个难题。
幸存者的痛苦很难被常人所体会,由于创伤事件导致大脑神经活动的改变,我们会逐渐丧失掉语言功能,由于我之前从事着出版工作,所以后期在面对文字时的感受从顺畅的阅读到后来完全没法看懂段落,我开始变得迟钝,这是其中的表现之一。
而当我小时候发生这些事后,大脑为了选择保护自己从而忘记了这些记忆,创伤通过我的恐慌症和抑郁症展现出来,直到大学后开始攻击我的免疫系统,我的身体开始不自觉发抖,甚至开始吃不下饭,而那时我还不知道自己到底发生了什么。
这是记忆被开启后与开启前,我主要经历的感受,失去一切后,我开始慢慢面对,做了很多反抗,包括但不限于咨询治疗,还有面对当时侵犯我的人和我失职的父母。通过阅读相关书籍,加上治疗,我大概了解了性侵创伤的康复理论、一些流派的治疗方式,从而了解并评估了我目前的康复阶段和状态,从记忆闪回到现在不再那么频繁,大概用了一年的时间,但这也仅仅是开始。
在《创伤与复原》后记里,赫尔曼提到过以往的创伤领域中,创伤属于神经学的领域,但赫尔曼认为,创伤更多属于社会领域,这意味着社会需要承担责任,需要多方共同构建社会支持系统,才能保住那些幸存者不会再一次受到伤害。
上述片段也只是粗浅的概括,这几年我每天都在做噩梦,耗费大量的时间面对内心的情绪,很多时候我很担心自己会这样一直下去,但在每天,每一小时的搏斗里,我都在努力,只想试试是否能走出来,这样我就可以告诉和我一样的幸存者们,我们的人生没有结束,以及我想要通过自己的经历讲述,构建我想要的社会:我希望生活在一个任何人都可以有尊严地活下去的地方。
谢谢你们能看到这里,希望你们的勇敢可以战胜所有,重要的是相信你可以,不管用任何方式。
03 父母是最重要的,但有的父母甚至与性侵者同桌吃饭
@王老师,高校专职心理咨询师,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父母坚决而理智的捍卫与保护孩子非常重要。最好的做法是父母立刻报警,不害怕丢面子,也不害怕伤了与性侵者所谓的情谊,坚决拒绝赔偿,依法惩治性侵者。
如果父母害怕丢面子与性侵者达成和解,接受性侵者的赔偿,孩子内心会认为是父母对自己的背叛。甚至有的性侵者是亲戚,父母过年还与之同桌吃饭,这是孩子无法原谅的。但如果父母失去理智与性侵者拼命,孩子可能也会因为害怕而选择隐瞒。
04 经手未成年人性侵案,我的 7 点经验
@天上飞地上跑水里游到处走,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原检察官助理,现法官助理,工作十年,女。曾提前介入和审查逮捕、起诉,审判涉及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数十件,涉及被侵害人员数百,了解一部分很真实的情况。也因为工作原因有机会接触第一手资料,很清楚案件增发态势。
1. 针对未成年人的强制报告制度。白话:负有监管教育的老师,监管人员等,在医院来说是医生等,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的可能,有义务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现实操作层面建议拨打检察院线索举报热线 12309,但可能很难拨通。via 匿名社工)。检察机关一直在努力推动这个制度被知道被执行,但是有很多有报告义务的人怕麻烦、不了解,或背负了很多现实道德、考核指标、舆论压力。虽然现实中究竟怎么衔接,怎么扭转怎么保护去报告的人,还是有一定的差距,但总体来讲是有进步,破除了一部分人对于自己该不该管这件事的疑虑。请周知!求推广!
2. 司法机关都有法律援助。大白话:免费律师,一分钱不出,正经律师帮你打官司!包含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全过程都能申请(不仅仅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条件困难的被害人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而且大概率是可以获得支持!
3. 心理干预,也就是心理医生。被害人不出钱!未成年人受到侵害,除了身体上修复,心理上也可以申请干预,预防和修复心理创伤(我所了解是由检察院、法院转递到心理干预机构)但是周期长,效果因人而异,而且我所在地区因为经济欠发达,去看医生奔波的路费等需要个人承担。
4. 司法救助。白话:司法机关看符合条件给你一笔钱(据我了解是公安、检察院、法院每一家都有权给,但是要走流程,且一个案件一般只能救助一次,也就是说不能在公安领了检察院领再去法院申请一次)。视情况给,多少不一定,能多长时间下来也不一定,但是不要放弃,因为总体来说刑事案件赔偿到位率实在低得离谱,基本不太可能赔到钱,而遭受这种侵害的家庭往往经济上也已经很困顿。
5. 未成年女性,尤其是农村、留守、身体残疾或者智力障碍、父母离异的,是最容易被人盯上的,几乎要等到病了或者抓了现行才会被发现!可恨至极!还有很多家庭顾不上或者漠视,监管人无心或者无力监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也会盘算犯罪成本,专捡软柿子捏。人有多可怕或者多下作恶心,在和平年代生活被法律保护惯了的平常人,真的不能想象。我不知道为这些孩子流了多少泪。
6. 要注意孩子异常表现。不想上学、害怕、赖皮,本来喜欢的人突然不喜欢了,不想跟人单独相处等等,都可能是红灯警告!
7. 注意保护孩子隐私。不要被无良媒体、或者恶意的亲戚朋友散播信息、照片。面对各种机关也要多叮嘱一句不要说孩子情况,不要公布全名(有权利这样做,且规定要匿名处理)。因为我不得不承认,办事的人也有道德低下、缺乏同理心、麻木猎奇的,谁也不想孩子成为他们娱乐的素材、口中的谈资。我从业这么些年,有且仅有一位上海母亲做到了全程警惕、小心、殚精竭虑为孩子考虑。她本身也学法,尊重机关但不盲从。唉,我可能要求也是太细了,但是如果养孩子,本来怎么小心都不为过吧?
05 性边界的科普非常重要
@开开,我是一名学生,目前在美国就读婚姻家庭咨询专业的博士学位,曾与许多被性侵的青少年工作。
根据我的工作经验,性教育,尤其是「边界」相关的科普非常重要。什么人在什么场合进行什么样的接触是合适的,什么接触是绝对不行的,如果这些事情发生了要跟谁去说等等等等。这个当然是在小孩在被性侵之前就要尽量去做的。
性侵发生了之后,父母或者其他照顾小孩的亲人可以跟孩子说:我们都在你身边陪着你,你需要什么就跟咱们说。
家长当然会想知道来龙去脉,但很多时候孩子自己都很混乱。这个时候给小孩一些时间,一些空间,给孩子打造一个安全的环境,让孩子到时候自己来找您倾诉。一定要跟孩子说这不是你的错!这一点真的很重要。
06 家长只会强调女性要自爱,我觉得说出来也没人信
@匿名,已经工作了,体制内,江苏
其实是亲历者,只是因为是熟人干的,又已经不在人世,一直觉得当时即使说出来也没有人会相信,这件事至今没告知家长,但是像一个毒瘤一样一直埋在心里。
在那个年代,70 后家长可能不太会注重这方面教育,只会不停强调女性要自爱。希望社会多宣传一些,对小孩教育时不要谈性色变,在教育过程中引导孩子勇于拒绝。
07
对于被性侵的来访,很多心理工作者都容易产生强烈的同情心,但难以去共情
@匿名,自由职业,曾任精神病院住院医生,四川
事实上可以帮到的资源很多,但是对于亲历者真的太难了。
首先寻求帮助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很难的事情,他们想倾诉,但是让别人知道这些事情风险很大,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再一次的心理创伤,也可能让自己被标记为「弱势群体,潜在可施暴对象」,包含语言和行为上的施暴,或者我们常说的 PUA。
精神心理工作者需要在保障对方隐私的前提下耐心倾听,循序渐进,引导倾诉但不过度追问,很多对时候这样的来访者的治疗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知道很多时候心理工作者在接触这类来访者的时候,包括但不限于性侵、丧偶、失孤、暴力侵害,重大灾难幸存者等,会产生强烈的同情心,但难以去共情,看见对方的痛苦,陷入突然不知如何作出反应的境地,甚至怀疑自己能不能帮到对方。这是很正常的。这个时候我们要做的就是陪伴和倾听,来访者愿意吐露,不是一个坏的迹象,要持续为对方提供这种温暖且有安全感的氛围。
当来访者情绪稍微稳定一点了,可以试着慢慢的,循序渐进地转移注意力。在这一点上我个人的经验是「不否认他们身上所发生的一切,对此感到痛苦是正常的,但可以带着伤痕过好接下来的生活」,找到来访者身上的闪光点,让他们逐渐将重心转移到自己身上,转移到当下和未来,转移到目前身边自己爱的和爱自己的人身上,时机成熟一点的时候可以适当探讨人生计划等。「让伤口成为伤疤」「着眼于积极的事物」,这是我自己的一点点感悟。
另外,业余时间多看书,也是很好的学习方式,存在很多讲应对创伤的心理学书籍,是前辈们的智慧,很有参考价值,知识的积累也可以帮助我们应对这些问题。社区方面,我了解到国外有很多社工,还有很多为相似创伤经历后的心理障碍者建立的小团体,定期会有集会,倾诉不好的经历,分享生活中的积极事件,这些也是有一些帮助的。
我还想特别提醒的一点是,互联网大数据的广泛应用,导致各种 app 会推送与历史浏览相关的信息,这对于遭受性侵曾上网求助或浏览相关信息的幸存者,是一个隐患:如果持续使用这些信息媒介,可能会持续接触到相关信息,且不乏很多会触发创伤的部分。
性侵害幸存者普遍敏感、难以信任他人、低自尊,他们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温柔的、确定的爱,需要很多阳光的包裹,如果他们身边有好的朋友、家人或老师,这可以很好的利用起来,有机会也可以和他们去交谈。如果来访者身处的环境特别糟糕,那么与其教他应对,不如脱离这个环境。
我的好朋友是性侵害幸存者,也是一名跨性别者,她是一个很勇敢的人,我在和她的相处中得到了很多启发,我很爱我的朋友,也想结合过往的一些工作经验提供一些帮助,谢谢。
▷ 《机智的医生生活》
08 被最爱的异性性侵犯,这是一种可怕的可能性
@匿名,企业中层管理者,北京
大约在我八九岁的时候,我爸妈还是一起给我洗澡的,我当时已经对我爸帮我洗胸部非常敏感和反感了,我爸妈还不觉得。所以五岁之后的女孩父亲,就要有意识与女儿保持性的边界感了。
在我大约高二的时候,可能是 16 岁左右,有一天我爸帮我擦我的外阴。我记得很清楚我躺在床上,我爸帮我擦。这个事情让我心里非常别扭,不舒服,觉得自己受到侵犯,很多年都让我对我爸感到害怕。
我非常害怕他会突破我的边界,我就得排斥他拒绝他斥责他,但是我内心是非常爱他的,这种可怕的可能性就是我内心的阴影。我很多年都活在一种被最爱的异性性侵犯的可能里。如果被侵犯我就要树立起自己的边界,但我又担心这种边界伤害他,让他觉得失望、被嫌弃、被排斥,也担心如果自己不能牢牢树立边界自己就会受到伤害,我又不敢和我妈妈说,因为我妈妈非常脆弱,不能面对一切丑恶的部分。我的内心力量不足,而且对他爱恨交加,无法明确知道自己对他的感受。
在这样的时刻,如果社会新闻、一些专业的栏目、书籍报纸杂志等,有权威的社会媒体如果能够聚焦这样的话题、把握好分寸讨论这样的话题,并给出明确的是非界限,给出明确的指引,我想当时的我会更有力量感。
这里面,我认为最有效的,是让未成年人在她一定能够看到的地方,看到观点鲜明的支持、帮助和保护。户外公益广告、学校的课程和传单也许都是最直接有效的。
我需要知道的是:
1. 我不是单独一个人,还有别人有同样的遭遇。
2. 我不需要为此愧疚羞耻,愧疚羞耻的应该是对方,我是没有错的。
3. 家长应该更清晰的告诉孩子边界在哪里。
4. 他是错的,我可以选择告诉一个足够强大且可以从保护我出发的人,他犯了什么错。
5. 我不一定要原谅他,我也不一定不原谅他。我内心的任何感受都是正常的。别人可能也有同样的复杂感受。
6. 我需要对方的一个道歉。
09 你还有无限可能。不要害怕。不要害怕。不要害怕
@匿名
现在的我 32 岁,被性侵的时候 14 岁。就我个人而言,发生事情的当下,其实更多的感觉是空白和麻木,不知道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那个当下,除了来自事件本身的伤害以外,其实还面对了来自老师和同学及对方当事人家长、朋友的二次伤害。因为他们会用恶意去揣测。所以,当下最好是要和对方当事人隔离开,如果还在上学,请务必转学。
真正的感受出现在了我的成年生活中,那种经历,是一场慢慢渗透生活的湿润。一开始我感觉自己没受到伤害,但实际上是有的,我非常没有安全感,经常焦虑过度,晚上经常做噩梦,梦到常常有人紧紧跟着我;情感隔离,无法体验到正常的感受,而且还有强迫症状,并且现在一直在服药治疗。
于我个人而言,现在的我需要有人陪伴,理解,陪我一起去面对那些当初没有被消化和隐藏起来的情绪,让我感受到安全。
以及我想说的:你没有错,如果别人有恶意,勇敢大声地反驳回去。多为自己做一些事情,如果你愿意的话,适当的寻求帮助。以及不要做傻事,不要害怕。尽管当下难以面对,但是我敢肯定,你的未来还有无限可能。不要害怕,不要害怕。
▷ 《贞淑的推销》
10 性侵类案件取证难度大,观念改良才是重中之重
@汪万河律师,北京市盈科(江门)律师事务所,办理未成年人保护案件、刑事辩护与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
1. 性侵后的取证(以猥亵儿童罪为例):
基于个人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强奸罪、强制猥亵罪辩护),性侵类案件的重点在于其私密性及对于客观证据的取证难度高。认定「猥亵」行为,必须综合考虑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的因素:从主观方面看,行为人主观上通常具有刺激、满足性欲的动机;从客观方面来看,猥亵应当是足以刺激或者满足性欲,并冒犯普通公民性的羞耻心或者引起其厌恶感的行为。判断是否系「猥亵」,应当考虑行为所侵害的身体部位是否具有性象征意义。行为侵害具有性象征意义以外的身体部位,比如脸部、背部、胳臂等,认定是否属于猥亵公安机关会格外慎重。
检方提起公诉的依据多是依靠双方的言词证据(也就是讯问笔录)加上验伤报告等,绝大多数基于教养关系发生的性侵类犯罪案件,受害人不会有剧烈的反抗,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并不会造成未成年人受到损伤,因此很难在验伤报告中体现出被害人受到侵犯的事实。
同时,被害人因年龄与认知层面的原因,受到侵犯后因羞耻感拒绝指认,会对公安在侦查阶段立案带来障碍。关于隔空猥亵类案件,如有相关的信息就比较方便追究其刑事责任。
2. 办案介入手段:
1)为何报案:一般是被害人的家人发现孩子的私处有损伤或其他很明显的伤情后,会选择报警,但有些并无生理损伤的被害人会被忽视。
2)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如立案侦查,对被害人及证人(同学)会采取单独问话的手段,这非常讲究办案人员的讯问技巧,如果过于直白的讯问会导致被害人或证人基于羞耻感拒绝指认。因《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中对于产生该类案件后追责到校方或影响其评优等,校方为避免麻烦,有时甚至会包庇嫌疑人。
3)律师如何介入:刑事案件中律师代理被害人一般是刑事附带民事的诉讼,这些案件中主要会要求被告支付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如造成残疾的,还可要求被告承担伤残赔偿金;至于精神心理治疗与康复产生的相关费用,前提是需要有相关鉴定机构对被害人出具鉴定意见以及医疗诊断书(但实操中很少有鉴定机构愿意出具相关意见);至于精神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受理」。所以虽然可以提出,但支持概率有限。
4)经济困难情况:经济困难无法聘请律师的,可联系当地法律援助处请求指派法援律师;同时律师也可代为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3. 总结:对于性侵类案件,难点在于取证难度大,且多为言词证据(口供)。
《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精神为:定罪量刑依据不能仅为言词证据,如无法排除合理怀疑的情况,需选择有利于被告人的解释。而民事赔偿的前提在于刑事诉讼能顺利启动,所以我们日常更能提前做的是案发前的预防措施,除了告诉小朋友如何做好自我防护,更要和校方直接联动,告知其应尽法律义务,对于校园性侵类事件做好预警机制和教职工的监督机制,将犯罪扼杀在源头,才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说一点题外话:非常感谢简单心理此次的话题征集,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案件能发声、上桌的往往是少数,绝大多数经济不发达地区或者那些默许侵犯发生的校园、家庭是隐入尘烟的,法律往往具有滞后性,并且刑法作为处罚手段最重的一类法律规定,动用起来更要格外慎重。
因此观念的改良才是重中之重,心理咨询、法律援助都只能帮助幸存者/被害人暂时得到一些缓解,我个人更希望的是让我们离恶的距离远一些。
▷ 《熔炉》
PS:多名社工提及的其他资源
1. 《综合防治儿童性侵犯指南》:国内儿童性侵干预专家龙迪所写的书
2. 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为遭受性侵的孩子提供救助和保护
3. 女童保护:全国各地百名女记者发起的公益项目
4. 无墙幼儿园:关注流动儿童和困难儿童的艺术实践项目
5. 发生儿童性侵害后,可以求助的 8 个部门:公安(立案侦查)、法院(一般公安会提交证据给法院,证据充分则可开始走法律流程)、检察院(如有现实困境可以求助)、妇联(法律咨询和心理咨询,如果孩子无法从家长那里获取任何帮助,直接找妇联就行)、民政局未保中心(救助、临时监护)、学校/教育局、社区(现在实行网格化管理,社区里的大小纠纷都可以找所在社区的居委会,一些社区也会有驻点律师和心理咨询师)、法律援助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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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Dric Studio / 题图:《熔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