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儿童医院)2024年博士人才招聘简章
更新时间:2024-11-05 16:58 浏览量:4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山东省妇女儿童医院)始建于1991年,直属于省卫生健康委。自2016年起,先后与原山东省计划生育研究所、原山东省生物制品研究所整合,全面托管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集妇幼保健、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和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为一体的省级妇幼保健机构。
目前,医院拥有3个院区(中心院区、北院区、玉函院区),总建筑面积10万平米。开放床位702张,拥有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等“九部”为框架的60个业务科室,专科专病门诊130个。医院年门诊量近90万人次、年分娩量近万人。现有职工1546人,专业技术人员1439人,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536人,其中博士80人,高级职称228人。10人入选青年泰山学者、齐鲁卫生与健康领军人才、杰青人才等。
为适应医院不断实现更高质量发展需要,我院面向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招聘博士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二、人才待遇
1、事业编制待遇,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及单位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2、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40万元,配套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国家“211 工程”、“985工程”以及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科)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35万元,配套科研启动经费40万元;其他重点高校博士研究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30万元,配套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
3、具有副高级职称、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在45岁以内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4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0万元。
4、具有副高级职称、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在45岁以内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65万元、科研启动经费80万元。
5、具有正高级职称、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在50岁以内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8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00万元。
6、具有正高级职称,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在50岁以内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 9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120万元。
7、国家“211 工程”、“985 工程”以及国家“双一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学科)的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在享受以上生活补助与科研启动经费的基础上,另外分别增加生活补助55万元、1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增加130万元、180万元。
8、对于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能够对医院学科建设发展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以及符合山东省“青年优秀人才”条件的的高层次人才,院党委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行研究生活补助和科研经费配套优惠措施。
9、欢迎各类博士人才随时来院考察,医院承担往返交通及住宿费用。
三、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浆水泉路9-7号
山东省妇幼保健院人事科